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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领域2026年度第三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项目及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5
发布部门: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11667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高新技术领域2026年度第三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项目及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

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1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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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年开放申报受理、分批评审入库、集中立项出库”的原则,现就2026年8月3日18时前通过形式审查的高新技术领域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孵化器公司会议室(胜利路5号,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

三、答辩分组安排

详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参加立项评审的申请单位需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书面委托项目第一参与人代为答辩。在参加评审时,需查验答辩人身份证件。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3.项目申报单位以PPT形式进行答辩并严格控制时间,汇报时间为8分钟,专家质疑7分钟。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技术方案路线、项目实施条件、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情况及上年度研发投入与自筹科研经费配比情况等。

4.请务必携带通过网上审核的带水印的盖章版申报书及系统上传的附件资料10份,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到场。

5.请于8月6日18: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申报书答辩时提交会场工作人员。

6.评审会议将邀请省科技厅规划资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余国民、黄芃、乔英钧

联系方式:0971-8244566 qhkjgxc@163.com

 

附件:2026年度高新技术领域第三批中央引导地方及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答辩顺序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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