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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能源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26
发布部门: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shanwei.gov.cn/swkjj/yaowen/tzgg/content/post_126599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或港澳特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 牵头单位需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研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核心研究组织任务;3. 项目需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资源,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4. 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比例要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70%,其他项目自筹经费≥50%;5. 同一法人单位(高校除外)牵头及参与项目总数≤3项,近三年年均研发费用≥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牵头≤2项、参与≤6项;6. 项目负责人需来自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且无未完成项目、信用不良等限制情形。

扶持标准

1. 省财政资金拟投入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2. 立项后分阶段拨付资金,视年度预算及项目进展而定;3. 鼓励所在地市联合资助,财政资金分配与任务量适配,牵头单位原则上分配最大份额;4. 省外企业不参与财政资金分配。

申报材料

1. 在线提交材料: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材料;2. 企业需上传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 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需提供说明及证明文件;4. 立项后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任务书(加盖公章);5. 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能源”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shanwei.gov.cn/swkjj/yaowen/tzgg/content/post_126599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能源”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7:00。

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科林植峰,0660-3369796。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能源”专项项目的通知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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