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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科创飞地

发布时间:2026.08.26
发布部门: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iyang.gov.cn/yyskjj/1217/content_219299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注册地在益阳市内,未纳入各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在长沙等经济、科技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需满足:独立法人/内部独立部门/分公司形式;明确研发领域和项目;健全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全职研发人员≥20人;固定研发场所面积≥300平方米;累计研发投入≥1000万元;建设期限≤3年。 3. 研发中心需吸纳科技创新人才或高端技术资源。 4. 申报时需与≥1家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扶持标准

1. 获认定的“科创飞地”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资金,分2年拨付(认定后拨付5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50%)。 2. 已享受同类型奖补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3. 服务期为2年,考核不合格则不予拨付第二批资金。 4. 获认定的“科创飞地”可与益阳市企业联合申报人才计划、科技计划项目;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视同本地人才享受相关待遇;飞地孵化器入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相关项目。

申报材料

1. 园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2. 研发中心设立证明材料(需符合认定条件)。 3. 研发中心聘用(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合同(协议)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4. 科技创新人才研发成果(专利、著作、论文、科技成果登记、动植物新品种等)或引进高端技术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iyang.gov.cn/yyskjj/1217/content_219299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益阳市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益人才发〔2024〕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益科联〔202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主动对接融入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在长沙等科创资源集中的城市建设“科创飞地”。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内容,重点支持在湘江新区核心区域范围内建设“科创飞地”。

2.按照《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规定的申报认定条件,申报单位填写《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表》(附件2)、《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辖区的申报材料,并初步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4. 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PDF和word类型的电子版各一份)须在9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312室)联系电话:4225557,电子邮箱:745172160@qq.com。

 

附件1: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管理细则(试行).docx

附件2: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3:益阳市“科创飞地”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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