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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

发布时间:2026.08.27
发布部门: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kaifeng.gov.cn/kfskjjwz/ctzgg/pc/content/content_209292799797839052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生物与新医药
  • 文化领域
  • 金融业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金融惠企
  • 融资贷款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需满足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明确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且有意愿以“先使用、后付费”支付方式使用。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扶持标准

市科技局将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成果库,通过公开发布成果、组织路演、产学研对接会等方式推动成果转化,并联动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和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降低企业承接风险。保险产品包括:1. 企业投保、高校受益的履约保证保险,保障企业试用后未购买或高校拒绝出售的情形;2. 企业购买后若项目失败可获研发费用损失赔付的保险。

申报材料

需填写《“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并提交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

https://kjj.kaifeng.gov.cn/kfskjjwz/ctzgg/pc/content/content_209292799797839052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促进“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现面向高校院所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是指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或转让给企业使用,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用+收入提成”、“零门槛费用+阶段性支付”、“里程碑”支付、延期启动支付等支付方式,以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承接转化风险,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高校院所。

(二)产业领域。汽车制造、化工新材料、现代食品、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文旅等重点产业链。

(三)成果要求。科技成果需满足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明确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有意愿以“先使用、后付费”支付方式使用。鼓励通过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填报。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四)成果运用。市科技局根据征集情况,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成果库,通过公开发布成果、组织开展路演、产学研对接会等方式,联动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相关产品介绍见附件2),推动成果与需要精准匹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三、工作要求

请高校院所填写《“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于9月3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cgqyk@163.com。

四、联系电话

成果区域科:22660809(信息填报咨询)

科技企业科:25978383(保险产品咨询)

附件:1.“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信息表

      2.有关科技保险产品介绍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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