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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科技计划

发布时间:2026.08.26
发布部门: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j.yanan.gov.cn/zfxxgk/fdzdgknr/zfwj/bmwj/209326466160971366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文化领域
  • 金融业
  • 农业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科技成果奖励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为延安市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能力和良好运行管理规范及科研诚信的单位(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2. 联合申报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经费分配及任务分工。3.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兼职需提供在职单位批准证明且聘用期覆盖项目实施期),具备科研能力,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 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5.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无科研失信记录。

扶持标准

1. 重点支持领域:现代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苹果及特色食品等产业集群中的25条产业链科技攻关。2. 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陕股交科创板挂牌企业。3. 鼓励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申报。4. 优先支持在延安实施转化的“三项改革”科技成果项目。5. 重点产业链项目和“揭榜制”项目需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高校牵头项目需与企业签订产业化协议。

申报材料

1. 通过“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网络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成电子版。2. 下载打印3份A4纸双面打印材料(含受理编号、条形码及“正式版”水印),盖章后报送。3. 申报时仅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无需详细预算表。4. 推荐单位需出具项目推荐函,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2026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kjj.yanan.gov.cn/zfxxgk/fdzdgknr/zfwj/bmwj/209326466160971366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延市科发〔2026〕22号关于征集2026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026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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