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3. 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4. 2024年或2025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成功申领贴息券;5. 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评级通过并获得银行贷款且结清;6. 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不低于1万元,连续使用期限3-12个月。不予资助情形: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清单,或申报后实施地/数据申报地变化不符合条件。
关于申报2026年度科技企业“贴息券”(第二批)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961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