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拥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全职科研人员;4.能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生活条件,薪酬不低于同等职工和国家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创新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合作意向;6.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政策的专职管理人员。
关于做好2026年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rsj.taiyuan.gov.cn/tzgg/20260901/30317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