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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6.09.01
发布部门:深圳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96310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金融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招商引资
  • 融资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2. 未被国家、省、市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财政资金限制;3.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无拖欠财政资金;4. 承诺材料真实性并承担违约责任;5. 项目未以同一事项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6. 专项条件:建设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需获评“粤企出海综合服务港”,并满足线上平台注册用户50000名、浏览量100万次、服务企业1000家次等运营要求;建设省级海外联络站需获评“粤企出海服务联络站”,并满足组织活动15场、服务案例10个、建立专业机构合作10家等要求。

扶持标准

1. 建设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2. 建设省级海外联络站: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境内站点或境外站点均适用,境外站点需由境内控股主体申报)。

申报材料

1. 基础材料: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的申请书纸质原件;2. 项目材料:①机构设立资料(工商登记/境外注册文件/隶属关系证明);②获评“粤企出海综合服务港”“粤企出海服务联络站”的佐证材料;③服务企业或园区情况简介;④服务团队及专业资质情况;⑤组织活动及服务案例;⑥主管部门和企业支持情况;⑦线上平台活跃度数据;⑧宣传案例材料;3. 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外文材料需翻译、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页码、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致。

政策原文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963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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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对外投资平稳发展,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事项)申报受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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