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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

发布时间:2026.09.02
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bjdch.gov.cn/zwgk/tzgg/202609/t20260902_484678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人才政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为北京市东城区内依法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备中医药传承能力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2. 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设备等保障条件。 3. 工作室领衔人需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中医药临床或传承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专业影响力;非政府办中医医院的领衔人,其主执业机构应注册在申报单位。 4. 工作室需有明确的传承方向和建设目标,传承内容符合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具备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5. 工作室需有稳定的传承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中医药专业基础。 6. 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扶持标准

1. 共遴选建设10个区级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资金用于中医药传承活动开展、资料整理、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 2. 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满6个月开展中期督查,建设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称号。 3. 工作室建成后每3年开展一次定期复验,复验合格保留称号,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则撤销称号并取消后续区级中医药相关扶持项目的优先资格。

申报材料

1. 《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申报表》 2. 申报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成员的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相关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4. 工作室建设方案(含传承目标、传承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等)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jdch.gov.cn/zwgk/tzgg/202609/t20260902_4846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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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东城区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区级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内依法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中医药传承能力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设备等保障条件。

(二)工作室领衔人需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且长期从事中医药临床或传承工作,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非政府办中医医院的工作室领衔人,其主执业机构应注册在申报单位。

(三)工作室有明确的传承方向和具体的建设目标,传承内容符合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具备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四)工作室有稳定的传承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中医药专业基础。

(五)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三、建设目标与支持政策

本次共遴选建设10个区级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中医药传承活动开展、资料整理、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等方面。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满6个月将开展中期督查;建设期满后将组织验收,评估合格的正式授予“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称号。

工作室建成后,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定期复验。复验合格的工作室可继续保留称号;若复验不合格,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被撤销称号,同时取消后续参与区级中医药相关扶持项目的优先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成员的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相关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四)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传承目标、传承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等;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形式审查。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

(三)专家评审。组织中医药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认定。拟入选名单在东城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区级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并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每家医疗机构最多申报一个工作室,请择优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周二)16:00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东城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124或12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jwzyglk@bjdch.gov.cn,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推荐质量。

(四)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入选工作室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工作,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东城区基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马明慧、刘艳玲;联系电话:010-6402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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