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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储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2
发布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098914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知识产权奖励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在广州市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上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实现海外专利布局;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承担过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主营业务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专利导航或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工作基础;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专利;与管理规范、资信良好的服务机构合作。

扶持标准

项目为前补助形式,计划立项不超过2项,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9个月。

申报材料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申报人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材料;开展项目的工作方案;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政策原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广州市储备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098914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广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广州市储备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和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广州市储备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docx

2.2027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docx

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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