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为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中央在湘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申报项目应当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或多渠道申报专项资金。
湖南省市监局关于开展2027年度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cjgj.zhuzhou.gov.cn//c13738/20261106/i2540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