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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企业(非金融)落户奖励、人才安置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30
发布部门: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270373.html#huaxiataike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人才政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一)落户奖励项目:在南山辖区登记注册,注册或迁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未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或提出申请后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资助。企业还需符合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沪深交易所或北交所上市企业、上年度快报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达到规定标准、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界定之一。 (二)人才安置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注册或迁入日期在2022年11月29日(含)以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未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申报主体若为上市企业,其股票未被相关监管部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核心人才需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且申报时仍在该单位工作,已连续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监事会主席)、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总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其他同等级别高管或深圳市、南山区高层次人才。企业还需符合新引进企业界定之一。 (三)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注册或迁入日期在2022年11月29日(含)以后,且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日期在2022年11月29日(含)以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未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企业还需符合新引进企业界定之一。

扶持标准

(一)落户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最高1亿元;中国企业500强最高5000万元;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最高1200万元;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企业最高1100万元;符合南山区产业导向且上年度快报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1000万元(按行业和产值规模分档);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最高300万元。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的按单项资助额度最高发放。 (二)人才安置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核心人才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每人6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600万元;按落户奖励资助金额分档确定名额:200万元以下不超过1个,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超过2个,3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超过3个,4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超过4个,500万元(含)至600万元不超过5个,600万元(含)至700万元不超过6个,700万元(含)至800万元不超过7个,800万元(含)至900万元不超过8个,9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超过9个,1000万元(含)以上不超过10个。 (三)办公用房购置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按套内面积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2000万元;实际购置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置费用补贴。

申报材料

(一)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及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合伙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合伙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相应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以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境内上市企业名义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资助标准第一至四项的企业提供,其他企业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资助标准第六项的企业提供,其他企业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项目还需提供购买办公用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付款凭证、发票、装修竣工图(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人才安置补贴项目还需提供核心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社保证明、核心人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资金主管部门及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人才安置补贴项目、落户奖励项目备注无需提交纸质件。

政策原文

关于开通2024年度新引进企业(非金融)落户奖励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1270373.html#huaxiataike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2024年度新引进企业(非金融)落户奖励项目、新引进企业(非金融)人才安置补贴项目、新引进企业(非金融)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项目即将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17:00至2024年5月16日18:00。

二、申报方式

项目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即可浏览并进入相关项目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扶持措施》,以及相应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不能注册、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如有政策解读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755-26542167(落户奖励刘小姐、购置补贴赖小姐)、0755-26542293(人才安置补贴朱小姐)。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新引进企业(非金融)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度).docx

附件下载

新引进企业(非金融)人才安置补贴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度).doc

附件下载

新引进企业(非金融)落户奖励项目操作规程(2024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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