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工程、产业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一般为企业。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6年度
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85117939484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