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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计划社会领域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6
发布部门: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10501#huaxiataike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文化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https://kjt.qinghai.gov.cn/content/show/id/10501#huaxiat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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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将对2024年4月12日24:00前通过形式审查的社会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各项目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号。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

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合作模式及分工等。

(四)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五)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备查。

(六)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

(七)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刘世铭王杏芳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附件:答辩顺序_.xlsx

附件下载

答辩顺序_.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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