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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申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发布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94948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数字化补贴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 荣誉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 人才政策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符合《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二)款、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政策相关要求;仅受理以上条款申报。2.认定成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是申报政策的前提条件,申报单位应提交《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表》(仅申报第五条第(七)款、第七条第(二)款的单位无需提交)。3.前期已提交北京市数字经济标杆企业、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材料的,除列入失信人名单、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形外,本次无需重复提供。4.本次同时兑现2022年度、2023年度政策条款,符合要求的可任选一个年度或两个年度同时申报。

扶持标准

1.实收资本补助:新设立或新迁入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1亿元(含)-5亿元最高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最高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最高补助2000万元;驻区企业新涵养重点数字经济企业的,按实收资本投资或出资金额的10%给予驻区企业最高1000万元补助。2.办公用房补助:购买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租用办公用房按实际房租的50%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3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3.研发机构奖励: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市级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或20万元奖励。4.标准制定补助: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5.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补助:按1:0.5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年度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6.国家及市级项目资金配套补助:国家级项目按1:1、市级项目按1:0.5给予一次性配套,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配套总额不超过150万元。7.荣誉奖励:国家级荣誉称号一次性30万元,北京市级荣誉称号一次性10万元。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拨付,每年10万元。9.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补助:国家级一次性100万元,北京市级一次性50万元。10.数字产业基地建设补助: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1.数字经济人才发展奖励: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奖励不超过上一年度个人应税收入的15%,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核心业务骨干个人奖励不超过上一年度个人应税收入的8%,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2.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可不提供)。5.申报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公章。6.承诺函(附件5),并加盖公章。7.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名称变更通知书,并加盖公章。8.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其他《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2023年度《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政策条款申报的通知

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94948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西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若干措施》,附件1)和《关于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附件2)等相关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2023年度《若干措施》政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本次申报面向符合《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二)款、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政策相关要求的单位。仅受理以上条款政策申报。

符合其他条款的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其他政策申报。

2.按照《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认定成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是申报政策的前提条件,申报单位应提交《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表》(附件3)。仅申报第五条第(七)款、第七条第(二)款的单位无需提交。

原则上,除发生列入失信人名单、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形,前期已提交北京市数字经济标杆企业、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材料的,本次无需重复提供。

3.本次申报同时兑现2022年度、2023年度政策条款,符合申报要求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任选一个年度或两个年度同时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7日-4月10日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为便于各单位申报,暂不收取纸质材料,但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完备、真实、有效,留存备查。请参照《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款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字迹清晰、签章完备无遮挡)。

1.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可不提供)。

5.申报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6.承诺函(附件5),并加盖公章。

7.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名称变更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8.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其他《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汇总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xxcyk@bjxch.gov.cn(同时申报两个年度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分别放入两个文件夹)。电子邮件须命名为“申报单位全称+2022(或2023)年度+申报第X条第(X)款、第X条第(X)款、······”(邮件发送后未收到回复的,请向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待电子版材料通过初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再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2.通过专家评审、数字经济联席会联合审查等流程,确定拟奖补申报主体名单和奖补额度。

3.如认为材料不适宜通过邮箱提交,可与通知联系人联系,协商通过其他方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仇老师、郁老师:83976217

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指引.doc

附件下载

附件2.落实《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下载

附件3.西城区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4.政策兑现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承诺函.docx

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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