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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24.03.19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3/19/art_736_67407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符合《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自主领取;用于开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创新项目研发,购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的分析、测试、检验、研发等专业服务,以及租用开放单位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扶持标准

创新券额度由系统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审核确定,实行先到先得。

申报材料

按照工作流程(见附件2)自主提交相应材料后完成创新券领取。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领取工作的通知

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3/19/art_736_67407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按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3〕1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现开展2024年第一批首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发放工作。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自主领取创新券,用于在开展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创新项目研发过程中,购买开放单位基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的分析、测试、检验、研发等专业服务,以及租用开放单位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创新券服务事项目录见:https://www.ncsti.gov.cn/kcfw/cxq/zsml/)。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详见: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27d7b212-d995-4ca7-8883-93ea4dce387a.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

确认符合创新券申报条件和需要使用创新券的服务事项后,按照工作流程(见附件2),自主提交相应材料后完成创新券的领取,并用于与开放单位开展合作使用创新券。创新券额度由系统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审核确定,实行先到先得。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010-88827102。

附件下载

1.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修订版,京科发〔2023〕16号).pdf

附件下载

2. 首都科技创新券工作流程示意图.docx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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