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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深圳水上交通管控

发布时间:2026.11.06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7636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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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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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dara.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976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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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渔船船东、船长、渔民朋友:

为确保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下简称APEC会议)顺利举办,根据APEC会议期间深圳市安保要求,2026年11月5日,深圳海事局发布《关于加强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深圳水上交通管控的通告》,自2026年11月5日起至21日对深圳海事局辖区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控。请广东省范围内所有渔业船舶自觉服从海事部门通航管理规定,加强瞭望、谨慎航行,避开管控区域,防范商渔船碰撞。积极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开展登轮提醒和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服从渔政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工作。

附件:深圳海事局关于加强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深圳水上交通管控的通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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