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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24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jx.ah.gov.cn/sy/wjgg/148900191.html#huaxiataike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省五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

申报材料

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及随附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审计报告等)

政策原文

安徽省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http://jx.ah.gov.cn/sy/wjgg/148900191.html#huaxiataike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306号),现就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出具五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企业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2.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对申报企业和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杨靖治,0551-6287175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朱力,0551-62871529;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宋磊,0551-63623330;省农业农村厅(农村能源总站)龚捷,0551-62672878;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张骏祥,0551-6360941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306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306号.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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