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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07.26
发布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qjzjxx/202207/t20220726_277940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税收优惠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gfxwjzj/qjzjxx/202207/t20220726_2779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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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的试点实施方案》(京兴政发〔2020〕14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土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大兴区实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起草了《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axingzhk@ghzrzy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261321

4.传真:010—69241842

5.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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