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区(市)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按照《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管理办法》(成科字〔2026〕1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6年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免申即享”意愿确认及资金兑付安排通知如下。
一、兑付对象
2026年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项目拟立项项目运营主体(https://cdst.chengdu.gov.cn//cdskxjsj/c179951/2026-07/20/content_43d814ccfae341278f771bb88925acc4.shtml)。
二、兑付标准
根据孵化器类型及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分级补助:
1. 基础型孵化器: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
2. 标准型孵化器:优秀50万元、良好30万元。
三、不予兑付资助情况
1. 运营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科研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
2.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免申即享”意愿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交收款账户信息的;
3. 经区(市)县核查已停止实质运营,或备案资格已被取消的;
4. 属于其他不得享受财政资金资助情形的。
四、意愿确认及资金兑付流程
(一)意愿确认及审核
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免申即享”意愿确认及审核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xm.cdkjfw.cn/)上进行,流程如下:
1.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注册登录(单位账号)“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要再注册),通过“申报管理”—“免申即享”—“免申即享确认”或点击“快捷通道”中的“免申即享确认”进入确认页面,确认相关信息并进行意愿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通过“申报管理”—“免申即享”—“免申即享审核”或点击“快捷通道”中的“审核免申即享”进入审核页面,对隶属本推荐单位且已完成意愿确认的“免申即享”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重要提醒:2026年成都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确认从2026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13日,逾期未完成意愿确认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接受资助资金。
(二)资金拨付
1. 意愿确认阶段结束后,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意愿确认结果,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免申即享”立项公告。
2.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区(市)县财政主管部门,在立项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完成意愿确认的企业账户,并在完成资助资金拨付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拨付情况报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各区(市)县财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引导企业完成意愿确认,做好过程服务,按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确保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免申即享”政策兑现质效。
六、业务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028-62788682、028-61881740。
(二)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028-65575919。
附件: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免申即享”操作指引
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免申即享”操作指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