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的通知》(惠市科字〔2023〕127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等3家单位综合评价为A等级、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综合评价为B等级(名单详见附件)。

请以上获得评级的单位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合理合规使用后补助奖励资金。未获得评级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附件: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结果名单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结果名单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评价等级

1

2024DH020001

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惠州市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研究院

A

2

2024DH020002

惠州中科先进制造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惠州中科先进制造有限公司

A

3

2024DH020003

惠州海卓科赛医疗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惠州海卓科赛医疗有限公司

A

4

2024DH020004

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广东莱佛士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B

5

2024DH020005

惠州市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创新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惠州市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创新研究院

B

6

2024DH020006

惠州市科近离子膜材料研究院综合评价后补助(2023年度)

惠州市科近离子膜材料研究院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