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4〕2号)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市县申报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项目,并由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组织开展了项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表12024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排 名

申报县(市、区)

1

韶关市浈江区

2

广州市从化区

3

江门市鹤山市

表22024年“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

排名

申报县(市、区)

1

惠州市惠东县

2

梅州市蕉岭县

3

广州市番禺区

4

韶关市南雄市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

邮    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70593

邮    箱:czt_nfpgzx@gd.gov.cn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0日

文件下载: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项目评审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