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6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初审、推荐,一并填写推荐函(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

请各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已委托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协助承担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推荐函

3.2025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9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周江南,电话:2159871;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沈文平,电话:8681333)

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wps附件2:推荐函.wps附件3:2025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