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4〕192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江门市第三批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黄平权,电话:8228506)

附件下载

附件:2024年度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项目明细表.xls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