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详见附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推荐工作指引》(详见工信部通知中附件1)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于11月1日前报送“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12月2日前报送中国消费名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详见工信部通知中附件3—5),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报送我厅消费品处。

二、根据有关要求,各申报主体可通过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公共服务系统(网址:zgxfmpfz.miit.gov.cn)在线填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工信部门。

三、《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申报书》中“真实性承诺”一栏先行加盖地市工信局公章,待确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时,再加盖申报地市人民政府公章。我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建立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省级培育目录,并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

联系人:王帅0591-8743017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 .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