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第四批及第五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共60,00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5396、2280651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第四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审核表.xls

附件2:2024年度第五批外贸综合服务业项目资金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