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暂行)》通知
苏发改规发〔2024〕6号
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管理,规范第三方施工管理流程,明确管道保护相关各方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管道保护工作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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