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办理教师资格证共313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不包含4件申请人自行撤销,办结10件(其中予以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5件);行政复议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抓好文件公开属性界定、政府信息涉密性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管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单位领导”四级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群众反馈内容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8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0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000001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0000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处理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0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110000000000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对复杂或疑难的申请,建立会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定期提炼评估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  

202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努力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展现新气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