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产业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文件要求的相关主体。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24年10月22日-11月8日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标准化建设奖补对象为上一年度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单位。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奖补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审核、网上公示”的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按要求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注:操作手册中高亮字体标出内容为申报注意事项)申报后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申报主体要及时关注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站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受理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

(三)申报主体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初审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四)负责审核的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通过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限期补正材料或不予通过审核。对申报材料存疑的,可进一步实地核查,或函询有关部门。

(五)负责审核的市场监管部门经讨论研究后,对通过审核的拟奖励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兑现流程

(一)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通过审核的拟奖励名单,按照政策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市、县(区)分担比例,将市级承担的兑现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所在县(区)。

(二)县(区)按照政策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市、县(区)分担比例,配套县(区)级承担的兑现资金,并将市级、县(区)级兑现资金及时拨付至申报主体在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标准化科0552-2052283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企业使用-蚌埠市惠企服务平台使用手册0411.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