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24年天河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区政府网站专栏公开。2024年度共生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2条,按要求公开机构职能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29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办理时限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行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确保做到政令畅通、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天河区门户网站、“天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

加强各类信息审查机制,设置并执行信息发布三级责任人审核流程,定期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监督检查我局发布的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审批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2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487.32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710100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300000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410000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710000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1001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解读形式、方式还不够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