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25〕66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地区)税务局、各区水务局: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