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用工管理,助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区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批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150家小微企业、自主招募至少100家小微企业加入托管的能力。

(四)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专职服务人员。

(五)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海珠区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海珠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入库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单位证照、资质证明文件、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条件的专职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2、3)。

2.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通过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aizhulaoguan@163.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形式提交,其中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资格审查和遴选(报名单位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5日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五号之七三楼。

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且核查确认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的报名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校验后退还)及A4规格复印件。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2.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报名单位至少安排两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关系实务及争议处理相关知识。

3.遴选

具有两名以上按要求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且测试合格的专职服务人员的报名单位,综合其服务特色、服务承诺、服务能力(同一单位有5名以上人员通过测试的可适当加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开展遴选。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21366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附件1:海珠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入库报名登记表

附件2:海珠区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3:海珠区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

1.附件1海珠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入库报名登记表.docx

2.附件2海珠区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doc

3.附件3海珠区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