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升农民科学施肥水平,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入推进配方肥落地,溧水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配统供”服务。符合要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入驻溧水区测土配方施肥3.0平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相关内容。

一、申报条件

1、须具有肥料经营许可的公司(个体工商户、肥料经销商、肥料企业均可),证照手续齐全,公司信誉度高,公司与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2、经销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配方肥厂家代理合作协议,详细提供代理配方肥生产厂家及品牌(注明肥料氮磷钾配比),年经销配送配方肥能力(含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1500吨以上;肥料企业须提供肥料登记证。

3、须具有一定库存肥料能力,库存能力达800吨以上,在备耕前储备适量配方肥,保障主要农作物用肥。

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须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相关要求

1、在开展配方肥配供过程中,须积极参加区级有关配方肥应用培训,能掌握科学施肥基本知识,熟悉本地区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应用技术要点。

2、在主要农作物施肥前及时向本地区种植大户宣传推广配方肥,准确登记配方肥应用农户信息,确保配方施肥推荐卡发放到户,配方肥应用到户,根据不同作物推荐科学施肥用量。

3、在配供配方肥过程中需留存并上传系统相关凭证,配供过程照片均需带时间和地点水印,货物送到后,卸货前拍一张购肥农户和车辆载货的照片;卸货后拍一张农户和货物码堆后照片;发放施肥建议卡照片;农户承包合同;农户确认收货签字单;农户支付凭证(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

三、补助模式及期限

补助模式:测土配方施肥“统配统供”服务补助资金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际推广应用配方肥数量进行核算,提供与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发票及银行往来;为农户配供配方肥相关台账(农户承包合同、施肥建议卡发放图片、配供货图片、收货签字单、支付凭证),经第三方审核确认后再按实际进行补助给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总额5.99万元,补助标准为20元/吨,以第三方审核认定先后顺序,补助总额补完为止。

补助期限:2025年1月1日—7月20日。

四、溧水区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2024—2025年)

适宜作物

氮磷钾总含量(%)与配合式(N-P2O5-K2O)

适用区域

(主要乡镇、街道、农场)

水稻

45%(15-12-18)

东屏、石湫、开发区、白马、晶桥、永阳

45%(17-10-18)

和凤、开发区、永阳、白马、东屏、洪蓝

51%(31-7-13)

全区

小麦

45%(15-12-18)

开发区、永阳、东屏、白马、洪蓝、石湫、晶桥

40%(20-10-10)

东屏、和凤、石湫、开发区、白马、永阳、晶桥

50%(33-7-10)

全区

油菜

45%(15-12-18)

开发区、永阳、东屏、白马、洪蓝、石湫、晶桥

40%(20-10-10)

东屏、和凤、石湫、开发区、白马、永阳、晶桥

蔬菜(白菜类)

40%(22-8-10)

全区

蔬菜(甘蓝类)

45%(20-10-15)

全区

蔬菜(茄果和根茎类)

45%(20-10-15)(硫基)

全区

50%(20-6-24)(硫基)

全区

经济林果

48%(18-10-20)(硫基)

全区

茶叶

32%(20-6-6)(硫基)

全区

40%(20-8-12)(硫基)

全区

五、其他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之一,将取消其参与配方肥配供服务资质。

1、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的配方肥不符合当地主推配方(总养分含量不变条件下,单一养分含量允许上下浮动1.5%);

2、配方肥质量存在问题;

3、技术指导服务不到位、肥料配供过程信息资料不全;

4、订单数据弄虚作假。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25年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于区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保护站,2月21日前未报送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袁丽敏  联系电话:18952037467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