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电力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应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深圳市电力供应保障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特此通知。

深圳市电力供应保障事件应急指挥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