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旅民管〔2023〕2号

各市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消费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浙韵千宿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浙韵千宿建设导则>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浙韵千宿建设导则》实施细则(试行).docx

浙江省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