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进一步加快我省浙韵千宿和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浙韵千宿建设导则》和《浙江省乡村文旅运营“五百计划”创建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1.浙韵千宿建设导则

    2.浙江省乡村文旅运营“五百计划”创建导则

附件1-2.doc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