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单位,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容错免责规定,进一步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我厅拟制了《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现征集贵单位修改意见建议。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于2025年3月4日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

2.海南省科技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学良,电话:1387645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