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南京乐一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金马路药房拟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验收,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5-12315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方式

仓库地址

经营范围

1

南京乐一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金马路药房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12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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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帅

王振亚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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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