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甬科合〔2024〕19号)有关要求,现就拟入围2024年度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平台处项老师电话:89292529

资监处陈老师电话:89292202

办公室胡老师电话:8929218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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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创建拟入围名单.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