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社〔2025〕44号

省中医药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2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5〕4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2025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500万元,用于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花都院区一期工程(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附件1),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799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

二、请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专项(省中医药局项目)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