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统计代码71-72开头);

(二)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大于等于6%;

(三)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事项描述

(一)企业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增速达10%,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企业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增速达6%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兑现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不足千元部分舍去;

(三)同一企业在兑现全年支持资金时,需扣除已获得2024年一季度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奖励支持资金部分;

(四)对于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数据为0的企业,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计算基数为1000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4年全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奖励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营业收入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3-12至2025-03-26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