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统计代码71-72开头);
(二)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大于等于6%;
(三)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事项描述
(一)企业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增速达10%,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企业2024年全年(1-11月)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增速达6%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兑现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不足千元部分舍去;
(三)同一企业在兑现全年支持资金时,需扣除已获得2024年一季度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奖励支持资金部分;
(四)对于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数据为0的企业,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计算基数为1000万。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4年全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奖励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营业收入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5-03-12至2025-03-26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