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2号),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初步评估,认为征求意见稿内容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定,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如认为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徐州市财政局经建处(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432室,邮政编码:221018,联系电话:0516—83736078),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至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103770043@qq.com。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1.《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公平竞争影响评估表

      3.关于《徐州市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徐州市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