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制造业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党人才办〔2025〕2号)精神,在全市内开展2025年度昆明市制造业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格条件
1.从事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13~43大类;
2.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含磨憨),在全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内处于领先地位或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产值税收落地的非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2024年度产值达5亿元(含)以上或2025年新建投产且产值达3亿元(含)以上;
4.近两年内无违法犯罪、欠薪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群体性事件等。
(二)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从业道德行为,无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从事专业工作且业绩突出,属于企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能人才;
3.与本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推荐及内部公示
申报企业对照企业及人才条件,自主推荐1-3名人选,并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
(二)准备申报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准备以下6项申报材料,分别为《昆明市制造业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企业内部公示情况说明(含公示照片)、人选个人劳动合同、身份证、个人参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逐级审核
企业提交以上材料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核对后,提出名额分配建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公示公告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后,在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入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开展人选推荐认定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恶意上报虚假信息,参与骗取入选的,取消企业当年申报资格。
(二)被认定的人才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注销其“春城惠才卡”,撤销优惠待遇,并将弄虚作假申报等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记录。
(三)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4月30日之前提交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61室),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谢中伟63135910
附件:
附件1:昆明市制造业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附件2:昆明市制造业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
附件3:昆明市制造业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汇总表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