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科技局:
为做好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科规〔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科函〔2025〕349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营主体申报
孵化器运营主体(需为独立法人)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市(地)推荐
各市(地)科技局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地区申报书进行审核,并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把关。各地推荐的卓越级孵化器数量占总体推荐数量的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
三、其他有关说明
(一)原国家级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在填写申报书基础上,需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和补充,各市(地)科技局对照《管理办法》标准级条件进行初核。不申报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原国家级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不需要填写申报书。非原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仅填写申报书。
(二)未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国家级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其原有国家级孵化器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
(三)请各市(地)科技局于2025年9月24日前,将审核通过予以推荐的孵化器名单以及原国家级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系统更新数据审核结果,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包括:孵化器申报书、汇总表(附件3)、佐证材料等。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二处:0451-82628432
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0451-51668053
材料寄送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616号16号楼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