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8月4日依法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泸市监特许撤字〔2025〕1号)的送达公告,当事人蒋温容提供虚假学历证明骗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以及第二款“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当事人蒋温容已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当事人蒋温容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撤销证书信息:
姓名:蒋温容
性别:女
身份证号(证书编号):532126********0327
持证项目:叉车司机
项目代码:N1
原证书有效期:2024年4月至2028年4月。
当事人蒋温容已领取的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