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助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研究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请围绕以下选题,或其他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相关的方向,开展研究。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路径研究

2.AI技术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标准化应用研究

3.高质量发展视角下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与运行标准研究

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5.区域协同发展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作帮扶标准化路径研究

6.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研究

7.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8.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研究

9.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能力认证标准体系研究

10.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开展课题研究所需人力资源和物质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直接申报。

(二)团队负责人及成员

1.团队所有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3.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申报的课题已获得其他课题立项的不能申报;

4.团队成员熟悉相关知识产权政策,具有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三)成果要求

1.在调研掌握一手真实数据基础上,形成1份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如有课题相关调研数据、参考文献等相关附件资料一并提供。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报告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单位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不得使用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三、课题管理

1.课题立项类别及经费。本次项目为年度一般课题,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烟台市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标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印发立项通知。

2.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各课题负责人应尽快启动课题调查和研究,标委会将根据工作情况对立项研究课题进行抽查跟踪。

3.结题验收。课题要形成对策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为6个月。2025年10月中旬标委会将组织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研究课题,出具结题证明;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研究课题,须根据验收意见做出修改,并在1个月内再次提出结项验收申请。

4.成果运用。标委会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课题成果如需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报,需提前向标委会秘书处备案并注明“烟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及课题编号”。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报推荐单位审查。

2.推荐单位应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书》进行内容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推荐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3.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书》和《汇总表》。《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报送时,应同步报送相应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以“2025+申报单位+课题名称”命名,由推荐单位发送至标委会秘书处邮箱:ggfw@yt.shandong.cn。纸质版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科,电话:0535-6722510。

4.课题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研究课题申报书

   2.推荐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

                    烟台市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2:推荐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