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加大农机券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农规〔2024〕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农机券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营规模50亩及以上的补贴标准由30元/亩调整到40元/亩,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补贴标准由50元/亩调整到60元/亩,作业亩数为非整数的按比例计算补贴金额。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从2026年2月3日起执行,以“海南农机”小程序记录的作业开始时间为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