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市注册登记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团组织。

(二)申报要求

根据《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的相关要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专利导航实施方案具备明确的进度和时间节点,成本支出管理计划、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合理。技术先进性、导航路径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具体、预期良好。

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鼓励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龙头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具备较强能力的科研机构申报参与。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包括可量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增长性指标。专利导航项目的产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后产生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的成果,专利导航结论及建议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信息资源及检索工具。组建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数据处理人员、专利导航分析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在内的专业团队,明确组织模式和任务分工,职责清晰,并为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完善的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4.对产出的专利导航成果,具有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和具体举措。

5.鼓励企事业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实施专利导航,共同申报。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资质信誉良好、拥有三年专利导航工作经验、近三年参与完成1项以上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

事项描述

(一)申报类型

1.产业规划类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分析全球产业发展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通过分析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专利控制力主体的相关活动,判断产业发展方向,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性文件和产业创新发展提出建议。

2.园区产业支撑类项目:分析本市重点产业园区相关技术领域在全球、全国产业整体态势,梳理园区产业发展资源配置、统计园区相关专利数据、存在问题,找准园区产业发展定位方向,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形成产业分析报告,为各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出建议。

3.企业经营类项目:以支撑本市企业投资并购、上市、技术创新等经营活动为目标,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评价企业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实力,排查市场风险,为投资并购决策或企业上市、技术创新等提供建议。

4.产品研发活动类项目:围绕本市创新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活动需求,以技术、产品开发为目标,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与产业、市场、政策等信息的关联分析,提出产品开发方向、技术研发路径、风险规避、技术合作主体、遴选技术合作对象,提供可行性研发报告等建议。

(二)经费保障

对通过专利导航项目成果验收的承接单位,支持标准为:

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支持;

2.园区产业支撑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3.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支持;

4.产品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管理要求

1.承接产业规划类和园区产业支撑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全部或部分导航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制定详细、具有实操性的专利导航成果推广方案,在完成导航项目验收3个月内,组织至少1场包括召开发布会、宣讲、路演等形式在内的专利导航成果推广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形成相应的应用反馈报告报市知识产权局。

承接企业经营类和产品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在完成导航项目验收3个月内,应将导航成果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全过程,制定应用实施方案,并以内部文件或合同形式予以固化,并于完成后一周内形成相应的应用反馈报告报市知识产权局。

2.对未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保留收回已拨付项目支持资金的权利,并取消三年内申报我局相关项目的资格。

3.项目承担单位在通过专利导航项目成果验收后,市知识产权局有权使用全部或部分导航成果。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4-14至2025-04-30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