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毕节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司通〔2024〕3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毕节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文件规定,现将《毕节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司法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周 勇;电 话:0857-8237361。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flyzzx@163.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毕节市司法局415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