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修订《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6号)?

答:老办法管得太细、太碎,科研院所自己说了不算,主要体现在:(一)项目年年申报,长期规划难落地。每年都要重新申报项目、签任务书,科研任务一年一定,院所很难围绕重点方向做三年五年的长远布局。(二)钱管得太死,想调调不动。经费按单个项目批,预算科目之间调剂困难,科研人员大量时间花在“跑流程”上。(三)重立项、轻绩效。精力花在“怎么把项目申请下来”,但项目做完效果怎么样,跟后续经费支持关系不大。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0号)相关精神,以绩效为导向,全面重构修订。

二、本次修订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答:从“一年一批、管项目”转为“三年一签、管院所”。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与科研院所签订三年总体任务协议,明确三年要完成哪些创新目标、每年要出什么成果。协议签好后,经费总额包干,院所自己管、自己用,年底按绩效“算总账”——干得好经费保障,干得一般缩减,干得差停拨整改。

三、新办法的亮点及给管理对象带来的好处?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把“怎么花”的繁琐审批程序减掉,实行额度包干、自主统筹。

院所拥有了相当大的自主权。以前所有项目都要报省里评审立项,现在院所围绕自身主攻方向自主选题、自主立项,只需报省里备案,不用等审批。人员费、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使用更灵活,科研急需的地方可以多投。

(二)把“干什么”的自主权交给院所。

协议只管方向,具体项目院所自己定,将科研人员从“跑流程”中解放出来。以前项目验收要等省里组织专家评审,流程走完少则一两个月;现在院所自己组织内部验收,结果报省里备案就行,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专心搞研究。

(三)把“干得怎么样”作为分配依据,奖惩机制有效建立。考核结果跟下一年经费直接挂钩,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经费约束机制,奖励优秀、鞭策落后。院所必须努力达成绩效目标,财政资金花得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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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